一、单位简介: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东湖风景区管理体制的通知》(武发[2006]10号),经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市属正局级单位。将中共武汉市委东湖风景区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为市委派出机构,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与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统一行使东湖风景名胜区规划和管理职能。
二、招聘岗位:
公共卫生工作人员
工作地点:武汉
工作性质:全职
工作经验:不限
最低学历:大专
招聘人数:2名
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有关规定并适合岗位要求;
3、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2年3月31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共卫生、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的专科、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有2-3年工作经历人员优先聘用。
三、薪酬福利:
工作时间为每周5天(8小时/天),周末双休;正式录用后,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缴纳完“五险一金”后每月2700元,并提供工作餐、带薪休假等完备的福利保障。
四、用工形式:
录用的人员由武汉人才市场有限公司与聘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填写《个人简历模板》(见附件),并将本人近期清晰生活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其他有效证明一并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whrc98@126.com(大小不超过5MB,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2月28日12:00。
2、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3、咨询电话:027-82772755(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个人简历模板.doc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2月
2017年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7-02-24 13:31:16信息来源:【点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