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统计局农村调查等业务工作。
一、招聘人数
共计招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农田劳动能力且有一定体能适合搬运普查调查工具,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工作人员需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男性,年龄要求20-25周岁。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需1.70米以上。
4、退伍军人优先。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2017年2月27日至3月3日17 时,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役证,或其他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登记照6张到英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由英山县统计局、县劳动就业管理局资格审查专班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2、公示和录取。对考察合格人员集中在网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用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录取资格,选取录用按面试成绩最优秀者录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英山县统计局、县劳动就业管理局确定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所在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
所聘用人员按现行公益性岗位待遇执行;按规定办理“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由各自承担)。
六、其它事项
1、请应聘者在报名时填写准确联系电话,并保证通信畅通,对于无法联系的应聘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此次招聘由县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3、咨询电话:0713-7012317 0713-7013263
英山县统计局 英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英山县统计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方案
发布时间:2017-02-27 13:07:36信息来源:【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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