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恩施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7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7号)精神,结合我县编制实际,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现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计划
来凤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5名;
来凤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派驻来凤县高级中学)教师岗位7名;
来凤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5名
二、专项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见《2017年度来凤县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人事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县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8、现役军人及普通高校全日制2017年7月31日后仍在读学生。
三、专项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同时在州人社网、来凤县人社网发布招聘公告7个工作日以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9日9:00至4月9日16:00
2、报名方式:考生于2017年3月29日至4月9日期间,登录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www.eszrsj.gov.cn/)。报名分"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资格初审”→“打印报名表”三个步骤。本次招聘报名系统不收费,也不打印准考证。
3、网上报名填报资料须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测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登记照片(底色为蓝色、白色或者红色,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再填报其他岗位,请考生慎重填报。重复报名时,系统会自动拒绝报名。
县人社局负责我县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报名对象的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3月30日9:00至4月10日16:00。
4、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登记照三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历证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交流、测试。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发展部(老图书馆)三楼会议室
(三)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来凤第一中学4月11日上午8:30-10:00进行现场资格审查;10:30-17:30进行测试;
来凤县职业技术学校4月12日上午8:30-10:00进行现场资格审查;10:30-17:30进行测试;
来凤县职业技术学校(派驻来凤县高级中学)4月13日8:30-10:00进行现场资格审查;10:30-17:30进行测试;
测试地点:资格审查后现场通知。
(四)招聘方式
采取现场交流、说课等多种方式比选择优。应聘人数原则上应达招聘人数3倍及以上。现场资格审查时报名人数超过3倍及以上,则用人单位通过现场交流、查看在校成绩、资格审查的方式按1:3的比例确定测试对象,测试完毕后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对象。如果报名人数不足三倍,通过补充公告调整资格条件或者延长报名时间,报名人数仍不足的,可以开考,但拟聘人员测试成绩必须达到百分制60分以上,才可以聘用上岗。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社部发[2005]1号)执行,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及一票否决情况等。对有工作经历的同志,应到原工作单位进行深入考察,对应届毕业生应到毕业学校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对象。
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党委(组)或领导班子根据测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的结果集体研究,择优确定。
(七)公示。
拟聘对象应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
(八)备案及聘用。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将专项招聘工作实施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备案名册》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专项招聘的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聘用合同,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者调走。聘用人员未履行服务期约定的,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单位管理人员未尽责追究违约责任的,要追究其管理责任。
联系电话:来凤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和人才流动管理股
0718--6287831
附件:
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