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仙桃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精神,对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计划招聘人数1:1进入体检环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于3月29-30日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于当天上午7:30在市公安局大门前集合。
二、体检标准
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同时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民警察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其中,对于视力的检测按以下原则掌握:报考特勤职位的,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不合格。《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2张(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按指定时间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根据体检医院概算体检费约430元,由考生自行负担,医院收取。
2、考生体检期间所带通讯工具必须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至体检结束,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与外界联系、向医务人员透露个人姓名、扰乱体检秩序的,取消体检资格。
3、请考生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前一天晚上8:00至体检前勿进食、饮水。
四、参加特勤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因体检医院日接待量受限,特勤体检分两批进行,请严格按规定时间参加。
附件:特勤警务辅助人员体检名单
仙桃市公安局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