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文件精神,结合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仙桃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镇直属中心幼儿园教师1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学前教育类专业。具有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且取得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前。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办法
发布公告。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t12333.com)、仙桃教育信息网、有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为5月9日至 5月19日。应聘者直接到仙桃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登记照片二张,填写《2017年仙桃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签订《诚信承诺书》。
(2)网络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可以填写《2017年仙桃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上传到rsk3319981@163.com。同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面试时提供原件审查)各一份,近期登记照片二张,《2017年仙桃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一并邮寄至仙桃市教育局人事科接受资格审核,接收材料截止日期为5月19日。
四、考试及相关要求
(一)关于笔试开考
为保证考试达到竞争择优之目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形成1:3的竞争比例进行笔试开考。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如果未达到竞争比例,由仙桃市人社局、教育局共同商议,在形成竞争的前提下开考。如未形成竞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笔试40%和面试60%计入总成绩。
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
2017年6月3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由市教育局5月25日前统一发放。
(二)笔试内容及形式
1、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基本知识。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按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仙桃市教育信息网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
六、面试前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市教育局开展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具体负责面试入围考生的资格复审。
(一)确定面试入围考生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因种种因素面试入围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不合格或弃权者可按成绩从高到低经资格确认后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通过短信、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组织机构联系人,经确认后并报市人社局备案,方可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资格复审资料
1、考生应提供本人的笔试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或毕业生推荐表、高校学工处(教务处)出具的为应届毕业生身份且能按时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资料。暂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及面试合格证。
2、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四)面试人员公示
资格复审后,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仙桃市教育信息网公示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七、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部门和市教育局共同组织。
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育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采取讲课(或说课)方式进行。
(一)发布面试通知
面试通知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仙桃市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发布。面试通知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对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为1:1的岗位,须达到面试考场平均分,达不到面试考场平均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八、发布考生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的一个星期内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仙桃市教育信息网发布考生总成绩。
九、考察和体检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情况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面试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递补考生进行考察。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二)体检
1、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
2、体检工作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生成绩,由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公示
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将考察体检结果情况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察报告、体检表及体检结论等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仙桃市教育信息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中的报考资格条件由市教育局依照有关规定设置并负责解释,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728-3323315。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28-3319981(人事科)。
附件: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仙桃市教育局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