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和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户籍 |
性别 |
专业要求 |
备注 |
01 |
质安员 |
2 |
台州市户口或台州市生源 |
不限 |
土木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以工程督查为主 |
三、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当场进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2日至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温岭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办公室
3.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
四、考试方式、内容
1.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侧重于对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的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考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已就业者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如出现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的人员在温岭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站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解释。
温岭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