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选拔的职位职数
(一)公开选拔正县级领导干部1名:
国家级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
(二)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8名:
荆州市纪委室主任1名
荆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
荆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
荆州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1名
荆州市旅游局副局长1名
荆州市招商局副局长1名
荆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1名
共青团荆州市委副书记1名
(三)公开选拔企业副总经理1名
荆州市文化旅游投资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三)科级领导干部81名(详见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公告)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与对象
全国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公开选拔的条件及资格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报考资格:
(一)国家级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位
1、现任副县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1年以上;或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4年以上(任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务年限可合并计算)。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职务的任职年限。
2、年龄38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理工类、经济学类专业毕业。
4、具有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经历。有省管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作经历的优先。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二)副县级领导干部和企业副总经理
1、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1年以上;或现任正科级非领导职务且任职满2年以上;或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4年以上(任正、副科级职务年限可合并计算)。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职务的任职年限。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所报职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