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对象为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毕业且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引进的硕士、博士除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外,另外给予厚待。引进到企业的人才,市财政按照硕士1000元/人/月、博士30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市财政按照硕士3万元/人、博士8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安家补贴。
引进的硕士、博士在个人购买住房之前,由用人单位提供免费过渡性住房。鄂州市今年底即将建成“人才公寓”150套,公寓内配套设施齐全,引进的人才可直接“拎包入住”。
据了解,鄂州市2011年“千名引硕工程”共引进硕博191名,其中企业104名,事业单位44名,党政机关43名。目前,引进的人才大部分已成为本单位、本行业的骨干。市财政已累计为去年引进到企事业单位的硕博发放生活补贴73.9万元、安家补贴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