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招聘幼儿教师公示对象中,竞聘楼台乡岗位高红,因其在十堰市某幼儿园签订有聘用合同,不能辞职,主动申请放弃本次定向招聘幼师聘用资格。根据县教育局、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关于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的公告》精神,缺额人选在定向乡镇内依据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依据竞聘楼台乡幼儿教师岗位综合成绩,拟确定第四名代琼为递补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算起,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监察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具体真实,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杜绝恶意诽谤,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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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4220153 县人社局:4224621 县编办:4225343 监察局:4225331
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