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粮食事业,思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聘用后最低服务期5年。
(二)年龄、学历和资格证要求
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不含成教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上岗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受理应聘的。
二、招聘岗位
从事文秘工作人员1名,财务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6日上午至9月29日下午6:00截止。
2、报名地点:麻城市粮食局政工科(市粮食局办公楼一楼)。
3、报名费用:50元(每科/每人)。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财务岗位的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照片3张。
报名应聘者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确认由市人社局、市编办、市监察局、市粮食局共同负责。招聘人数与报名应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资格审查确认合格的人员,于10月10日到麻城市粮食局政工科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基础知识合卷,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占70%比例,专业基础知识内容占30%比例,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面试分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内容
面试分抽签答题和主考官提问两个部分,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时间15分钟。
(四)总成绩计算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出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据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充。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和录取
对拟录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招聘要求逐一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并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查证属实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713-2991618
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麻城市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