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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结合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9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涉及市教育局所属13个事业单位,48个岗位,共招聘72人。详见《2019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2019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和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2019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4日至7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8:00),逾时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宜昌市教育局0103视频会议室(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27号)。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须知:报名时须持与报名条件一致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登录“学信网”查询打印本人学历信息1份、本人简历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2019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2019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日。若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低学历报考。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5.资格审查及其他
(1)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负责。
(2)在实施面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部分特殊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员须达到1:2比例,见附表“其它条件”)。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根据有关规定,截止2019年7月31日,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不得低于两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村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填写《宜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3),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面试日以前(公休日除外)提交给宜昌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沿江大道43号,507室),本次笔试成绩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4)因国外高校学历及专业名称与国内有差异,国外学历及专业资格条件审查工作,在坚持与国内专业相近和修学课程大致相同的原则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3人的国外学历及专业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修学课程、个人简历等资料进行学历及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作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结论,经市教育局审定,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
6.准考证发放。报考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27号,一楼0103视频会议室)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1.面试。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面试时间:2019年7月22日
(2)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方案由宜昌市教育局制定,并在面试7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审定备案后组织实施,根据岗位需要在面试时需增加专业技能操作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应在面试方案中予以明确,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4)面试查询
面试成绩及时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
2.笔试
(1)笔试人员的确定
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程序先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部分特殊岗位按招聘岗位职数1:2,若超过1:3比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面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于笔试前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
(2)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3)笔试时间地点
由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通过发公告或者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笔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4)笔试要求
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3.综合成绩计算
按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序,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
考核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各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对拟聘人员在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717—6442213,0717—6463801,0717—6467663
政策监督电话:0717-6056364;举报电话:0717-6056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