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事考试交流群:337982954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促进卫生事业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经报县政府批准,英山县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择优录用。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实施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操作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招聘结果、办理编制外手续的程序进行。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指导监督下,由英山县卫生健康局和英山县人民医院共同组织进行,整个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
二、招聘岗位
2019年编制外计划招聘护理技术人员30人、助产技术人员3人、医疗设备维修技术人员2人、网络管理技术人员3人、后勤管理(工勤)人员2人、党建资料管理人员1人、疾病编码员1人、临床医师12人(临床执业医师8人、医士4人)、超声影像诊断医师1人、统计人员1人、放射技术人员5人(技师3人、技士2人)、放疗物理师1人、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人员2人(技师1人、技士1人)、针灸推拿医师1人、康复技师1人,药学人员2人,共68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英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在册在职工作人员未能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年龄及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9日以后出生),临床执业医师岗位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2.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9年7月31日;
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截止为2019年7月19日。
(四)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护理技术人员(30人):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类专业(除助产专业),具有护士资格证书或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2.助产技术人员(3人):专科及以上学历,助产专业,具有护士资格证书或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3.医疗设备维修技术人员(2人):专科及以上学历,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医疗设备应用技术、电气或机电相关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熟悉医疗设备维修与管理。
4.网络管理技术人员(3人):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信息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科学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
5.后勤管理(工勤)人员(2人):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党建资料管理人员(1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科相关专业。
7.疾病编码员(1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熟悉ICD-10疾病编码。
8.临床医师(12人):
①临床执业医师(8人):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②医士(4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录用后签订协议,要求在县医院工作三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三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者不再续签合同),然后下派到医共体对口乡镇卫生院从事临床工作,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后,经考核合格后返回县医院上班。
9.超声影像诊断医师(1人):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并注册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二年及以上,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10.统计人员(1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统计学类专业。
11.放射技术人员(5人):
①放射技师(3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②放射技士(2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12.放疗物理师(1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生物医学工程、医学物理专业。
13.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人员(2人):
①检验技师(1人,临床检验方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②检验技士(1人,健康体检方向):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14.针灸推拿医师(1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针灸推拿学专业(能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15.康复技师(1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学专业。
16.药学人员(2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药学、中药学、中药制剂、生物制药工程专业。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英山县人民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在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板块(http://www.chinays.gov.cn)、英山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ysyiyuan.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7月19日。
(二)考生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6日至7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
报名地点:英山县人民医院行政后勤楼四楼人力资源部(英山县温泉镇沿河西路166号)。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填写《英山县人民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2.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按顺序整理好,以便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于联系。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随报名工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由英山县卫生健康局、英山县人民医院共同负责,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
(四)缴费
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笔试费50元,进入面试人员在参加面试前再缴纳面试费50元。
(五)笔试准考证领取
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7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00)。
地点:英山县人民医院行政后勤楼四楼人力资源部。
笔试准考证必须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代领准考证的人员需持代领人及考生身份证原件领取。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操作考试及面试时需要提供核查。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分值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务工作由英山县人事考试院、英山县卫生健康局和英山县人民医院共同负责组织。笔试内容为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7月31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英山县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
(二)操作考试
1.操作考试岗位及内容。报名参加护理技术、助产技术、医疗设备维修技术、网络管理技术、后勤管理(工勤)、党建资料管理、疾病编码、放射技术岗位需进行操作考试。操作考试分值100分,操作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要求的基本操作技能。
2.操作考试组织:操作考试由英山县卫生健康局和英山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全程接受人社、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3.确定操作考试入围人选:操作考试根据招聘岗位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操作考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考情况进入操作考试。
4.操作考试时间、地点。
操作考试时间:2019年8月1日(星期四)8:00-17:30
操作考试地点:英山县人民医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操作考试凭考生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候考,现场抽签确定操作考试顺序。
(三)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以及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面试工作组织。面试工作由英山县卫生健康局和英山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全程接受人社、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3.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①参加操作考试岗位:参加操作考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②不参加操作考试岗位: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考情况进入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9年8月2日(星期五)8:00-17:30
面试地点:英山县人民医院行政后勤楼六楼会议室。
面试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2019年8月2日7:30前到行政后勤楼三楼学术报告厅候考,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地点、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成绩的计算。面试分值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六、成绩权重
(一)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1.参加操作考试岗位:护理技术、助产技术、医疗设备维修技术、网络管理技术、后勤管理(工勤)、党建资料管理、疾病编码、放射技术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操作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
2.不参加操作考试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遇特殊情况,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考生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考生综合成绩在英山县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
(二)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成绩相同时,操作考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操作考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由英山县人民医院组织加试专业知识,加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七、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在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英山县卫生健康局和英山县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英山县卫生健康局和英山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录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录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及备案
英山县人民医院根据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录人选,在在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板块、英山县人民医院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英山县人民医院将拟录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英山县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录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九、办理录用手续
经英山县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备案后,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录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十、纪律监督
按照招聘工作要求,对报名、笔试、操作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全过程做到政策、程序、结果公开,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并接受中共英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英山县监察委员会纪律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对考生及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指导监督下,由英山县卫生健康局和英山县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成立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机构,层层明确主体责任,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13-7022785(英山县卫生健康局监察室)
报名咨询电话:0713-7021231(英山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十二、其他事项
1.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由英山县卫生健康局和英山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英山县卫生健康局和英山县人民医院研究决定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