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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铁山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3.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基本操作和常用软件,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安全保密意识;
4.具有环境监测、环评、污染治理等环保相关工作经验者、环保相关专业和文秘、法律专业者、居住铁山及周边地区者优先招聘。
二、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核
1.公布方式:通过铁山区政府网站及“万象铁山”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7月26日止;
3.报名地点:铁山区环境保护局0328办公室 (铁山区政府大楼三楼),联系方式:0714-5429950;
4.报名需提交材料:提交本人简历一份,并附近期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近期一寸免冠相片1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核:应聘者应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由区环保局对应聘人员所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1.笔试:试卷满分100分,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和环保专业知识等,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包含职位所需的有关综合知识,以及语言表达、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公示
根据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综合成绩,按照择优聘用原则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铁山区政府网站或万象铁山公示。
五、聘用及待遇
1.聘用管理: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区环保局进行考核,凡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即予以辞退。
2.薪酬待遇:试用期基本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并通过考核,即签订劳动合同,基本工资为5万元/年(含五险个人负担部分),工作期满一年后,发放绩效考核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