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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民建恩施州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州委编委下达的使用编制计划,经州委组织部同意,民建恩施州委拟面向州直党政机关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拟选调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从州直党政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中选调。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品德、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或无党派人士;
3.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按照州直机关调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近几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次及以上;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截止2019年12月31日);
5.副科级及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水平,有较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8.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5.与民建恩施州委在编在岗的干部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7.有违法违纪记录。
四、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9月20日17:00。
2.报名所需资料:《民建恩施州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式两份,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2张近期小2寸登记照。除本人原始证件外,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
报名者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选调资格。
3.报名地点:民建恩施州委办公室(恩施市金桂大道华家坪综合办公楼7楼;联系人:唐红珍;联系电话:8277015)
4.资格审核。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二)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民建恩施州委统一组织。
考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60%。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在5人以上,笔试成绩前5名,列为面试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在5人及以下,全部列入面试名单;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不足3人,终止本次选调。
4.考察和公示
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按选调人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民建州委组织进行。凡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按考试人员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依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人岗相适原则,主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名单在拟调人员所在单位和民建恩施州委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7天。
5.办理调动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到民建恩施州委报到上班,试用期满后,报请调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程序正式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