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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提升履职服务能力,切实发挥村党组织书记在乡村振兴中的领头雁作用,根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和《荆门市推进农村干部专职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拟从京山市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市在职的村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名额
2019年计划招聘10名,具体招聘名额视报名符合条件人员不低于1:3确定,但不超过10名。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除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对现(曾)任全国、省、荆门市“两代表一委员”或获得国家级、省级、荆门市级综合性表彰的,可放宽至男性年龄48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43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对现(曾)任全国、省、荆门市“两代表一委员”或获得国家级、省级、荆门市级综合性表彰的,可适当放宽至初中及以上学历。
5.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三年及以上(任职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19年10月1日),所在村党组织2018年度分类定级中被评为红旗类、一类党组织,或任期中党组织由三类实现晋位升级且未再降级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招聘:
①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还在影响期以内的;
③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④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⑤具有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情形的。
备注:聘用为事业编制的村党组织书记签订聘用合同,继续在村任职,若达到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的,由个人按政策规定缴纳保险费至满15年。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发布公告、镇(区)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体检、上会研究、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发布招聘公告,各镇(区)党委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村党组织书记了解掌握政策,动员符合条件的党组织书记积极参与招聘。
(二)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8:00—11月20日17:30
2.报名方式:镇(区)推荐
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按照自愿、诚信原则,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镇(区)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再由镇(区)党委择优推荐。镇(区)党委要结合干部平时的德才表现、工作业绩、年度考核、获奖表彰等情况,把好报名人选的政治关、资格条件关,并及时将下列资料报送至市委组织部403室:
1.京山市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京山市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推荐表(附件2);
3.京山市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
4.报考者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
5.任职及业绩奖励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11月21日—11月22日
2.资格审查方式:由市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充分征求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扶贫办、市信访局等部门意见后,及时发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并通知报考人员做好笔试准备。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诚信报考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11月29日17:30前
领取地点: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各镇(区)集中领取。
联系电话:0724-7226990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丢失,可凭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形式及内容: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测试内容主要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和国家现行农村工作方针政策及党的建设、农业农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乡村治理、经济社会发展等应知应会知识,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遇考生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前出现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造成人员不足的不再递补。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向考试组织部门出具书面声明。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创新应变及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笔试、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成绩通过京山政府网和京山党建网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的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折算成绩有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2.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公务员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3.考察工作采取民主测评、群众座谈和查阅相关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后,在京山政府网、京山党建网和所在镇(区)、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问题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名额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京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