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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概况
湖北文理学院是湖北省属多科性普通本科高等院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市,地处中华民族智慧化身诸葛亮的故居--古隆中,校园三国历史文化景观和自然景观相得益彰。学校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校以“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为校训,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热忱欢迎有志之士前来应聘!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1、学科带头人
(1)招聘岗位:交通工程、车辆工程、机械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学科。
(2)岗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含两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国家学科带头人特殊支持计划人才;长江学者;国家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②“973”、“863”课题项目负责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负责人。
(3)待遇与管理:
①年薪100万元起;
②其他待遇面议;
③协议管理。
2、学术带头人
(1)招聘岗位:交通与运输工程、车辆工程、机械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中国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社会学等。
(2)岗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部级及以上人选;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选;
②省级特聘教授;省级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湖北省高端人才引领培养计划人才;国内外知名大学知名教授、博士生导师;
③近三年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三名)、二等奖获得者(主持);近三年国家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五名)、二等奖获得者(前三名),三等奖获得者(主持者)。
(3)待遇与管理:
①年薪50万元起;
②其他待遇面议;
③协议管理。
(二)专任教师
(1)招聘岗位:详见《湖北文理学院2020年博士(教授)岗位教师招聘计划》。
(2)招聘基本条件:
教授、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且本、硕、博阶段的学术研究方向相关。
① A类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ⅰ、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所发表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1篇;或在SSCI、A&HCI、SCI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SSCI、A&HCI、SCI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且在CSSCI期刊(非扩展版)、EI(源刊)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或在CSSCI期刊(非扩展版)、EI(源刊)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
理、医科类博士研究生(含材料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SCI二区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
工科类博士研究生(不含材料类)在SCI一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SCI三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且在SCI四区、EI(源刊)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ⅱ、发表ESI高被引论文1篇。
ⅲ、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
除上述条件外,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SCI、A&HCI检索收录论文1篇;或在CSSCI(非扩展版)、EI(源刊)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理、医科类(含材料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工科类博士研究生(不含材料类)在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SCI三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
ⅳ、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或国家教学成果奖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排名前五)。
② B类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ⅰ、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SCI、A&HCI、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CSSCI(非扩展版)、EI(源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篇。理、医科类博士研究生(含材料类)在SCI一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二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三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SCI三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且在SCI、EI(源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
ⅱ、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第一)。
③ C类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
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CSSCI期刊(非扩展版)、EI(源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理科类博士研究生(含材料类)在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期刊发表论文2篇。工科类博士研究生SCI三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EI(源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SCI、EI(源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且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
上述各类条件中,应届博士的成果区间按博士期间认定,非应届博士成果区间原则上按照近5年来认定。所有论文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应届博士生的论文成果中,导师为第一作者的,本人为第二作者可同等对待。并列作者均以第一排序确定。另SCI分区按中科院最新JCR小类标准认定。
(3)待遇与管理:
①安家费:引进博士,按以下标准给予基本安家费
学科 类别 |
文、理科 |
工、医科 |
A类博士研究生 |
40万元 |
50万元 |
B类博士研究生 |
30万元 |
40万元 |
C类博士研究生 |
20万元 |
30万元 |
体育、外语、艺术学科(含美术、设计、音乐、舞蹈、影视传媒专业)给予安家费35万元。
除上述基本安家费外,引进博士,视情况另外增加5-32万安家费:
ⅰ、符合上述各类条件的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除享受上述相应待遇外,增加安家费5万元。
ⅱ、不要求安排配偶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增加安家费15万元。
ⅲ、具有正高职称博士、具有副高职称博士及博士后分别比照同类博士的招聘条件和待遇,增加安家费12万元、8万元、5万元。
ⅳ、如夫妻双方均为博士,且双方均符合我校人才引进计划和政策要求,两人分别按对应政策给予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如仅一方符合我校人才引进计划和政策要求,则符合条件者按对应政策给予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另一方给予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2万元。
ⅴ、对于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博士未达到C类博士研究生成果标准的,经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充分论证,确需引进的,定为D类博士研究生,待遇参照C类博士研究生标准适当降低。
②科研启动费
A类博士研究生待遇:文科及非实验性理科专业15万元,实验性理工医类专业30万元。
B类博士研究生待遇:文科及非实验性理科专业10万元,实验性理工医类专业20万元。
C 类博士研究生待遇:文科及非实验性理科专业5万元,实验性理工医类专业10万元。
③住房保障
学校提供两室一厅及以上的过渡住房,服务期内可居住,服务期前三年给予1000元/月住房补贴(教授为1200元/月),学校为每位博士(后)过渡房提供基本家俱和家电等居住条件,供其直接入住。夫妻双方同为博士的,只享受一套住房,学校在住房面积标准上给予优先选择。
④其他待遇
ⅰ、未取得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校内工资享受副教授待遇;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校内工资享受教授待遇,期限为3年。
ⅱ、教授、博士到校工作根据学校政策享受高层次人才待遇。
ⅲ、提供工作室,建立实验室。学校为每位博士(后)提供博士(后)工作室,配备电脑等工作设施。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建立实验室,搭建实验平台。
ⅳ、安排配偶工作。
配偶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学校相关岗位要求者,学校予以安置。
ⅴ、学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义务教育阶段)问题。
⑤采用固定制职工方式管理,给予事业单位编制。
⑥特殊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隆中路296号(湖北文理学院人才办)
邮政编码:441053
联系电话(传真):0710-3591360
联系人:王老师18827488646
李老师18986385855
E-mail: hbwlxyrc@hbuas.edu.cn(请应聘者注明应聘岗位将电子简历发送至此邮箱)
四、博士、教授专任教师招聘计划
单 位 |
一级学科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类,电气类,自动化类,力学类,仪器仪表类,电子信息类,农业工程类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仪器仪表类,电气类,机械类,自动化类、交通运输类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建筑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土木类,交通运输类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仪器仪表类,自动化类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统计学类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物理学类、电子信息类 |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化学工程学院 |
食品工程类,生物科学类,生物工程类,农业工程类,化学类 |
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法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历史学类、法学类、社会学类,心理学类,管理学类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 |
经济管理学院 |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财务会计类、经济与贸易类,金融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 |
医学院 |
基础医学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临床医学类 |
外国语学院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美术学院 |
艺术学理论类,设计学类,美术学类,哲学类 |
音乐与舞蹈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教育学院 |
教育学类、计算机类 |
体育学院 |
体育学类 |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
地理科学类、测绘类、旅游管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