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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满足武穴市事业单位多元化用人需求,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针对性时效性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76号)要求,根据中共武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用编计划的函》,经中共武穴市委组织部(下称“市委组织部”)、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名。
根据《省人民政府 省军区关于印发湖北省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鄂政发〔2014〕41号)、《市人民政府 黄冈军分区关于印发黄冈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黄政发〔2015〕21号)精神,经市委常委会(议军)研究决定,面向驻武穴市现役军人未就业随军家属中招聘工作人员2名。
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一)武穴市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71名(含驻武穴市现役军人未就业随军家属1名);
(二)武穴市卫健系统招聘工作人员41名(含驻武穴市现役军人未就业随军家属1名);
二、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武穴市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发布公告
《武穴市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wuxue.gov.cn/)、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招聘与考试网站(http://www.wxrsj.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武穴市人社局人才招聘与考试网站实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2日至12月19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下午5:30。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中相关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真实填写和提供相关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0KB以下)。
3、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招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填报虚假内容,骗取考试资格,一经核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并贯穿招聘的全过程。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各岗位年龄条件见《岗位表》,年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即:2019年12月9日;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9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及2016年增补专业、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进行拟定,并按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逐一明确。允许报考的相近专业逐一列出,避免出现专业交叉不清、难以界定的现象。对部分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名称相同易混淆的专业,采取备注代码的形式予以明确。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3、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2月13日至12月20日下午5:30;
资格审查地点: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民主路126号)。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二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4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3)报考《岗位表》中对从业资格证有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限驻武穴市现役军人未就业随军家属岗位,须提供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手续复印件、《军队干部基本情况表》(一式2份)及军队干部任职命令、立功通令复印件、军官证复印件及结婚证复印件各一份,经部队政治机关初审和武穴市人武部复审后,将材料报送到武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6)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19年7月31日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已通过考试被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期满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9年8月服务期满未办理合格证书的需提供“三支一扶”服务地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五)报名费用: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缴纳考试费用100元(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缴费)。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根据公开招聘行业特点和用人单位意见,按综合管理类(A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分类设考。
考生缺考任意一门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时间、地点。
①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②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
2019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下午5:30,考生凭身份证到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确需保留岗位的,须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武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
面向随军家属招聘的岗位,原则上应达到1:3的开考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武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武穴市人社局人才招聘与考试网发布,具体查询方式见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专业知识占60%),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用人需要确定,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入围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在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招聘与考试网站进行公告。
3、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面试前(具体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到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交纳50元面试费用,并领取《武穴市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单》。
未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资格审查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的,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市人社局网站、人社局人才招聘与考试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且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三)重要提示。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成绩权重
(一)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4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支一扶”考生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分]×40%=笔试总成绩。
(三)随军家属综合成绩计算
1、军人综合成绩评定
军人综合成绩评定由武穴市人武部、随军家属所在部队组织实施。军人综合成绩由现役干部服役时间、职务等级、奖励计分等方面组成。服役时间按照每年1分的标准进行计算;职务(专业技术)等级按正连为基础标准10分计算,每增加一个等级增加5分,现任职级别满三年的增加3分。专业技术和文职干部参照相应职级赋分。奖励计分按照立功情况进行计算,所获最高奖励为一等功的,1次计10分,每增加1个加3分,累计不超过15分;所获最高奖励为二等功的,1次计5分,每增加1个加2分,累计不超过10分;所获最高奖励为三等功的,1次计3分,每增加1个加1分,累计不超过5分。同一事项获多项奖励的,只计其中最高奖励分,所有奖励分累计不超过15分。军人综合成绩累计分数不能超过50分,超过的按照50分计算。
2、随军家属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军人综合成绩评定×3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总成绩×40%+军人综合评定成绩×30%。
(四)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
八、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九、公示、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在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招聘与考试网站,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核准和招聘结果备案制度的通知》(黄人社发〔2017〕14号文件)公开招聘结果,由武穴市人社局审核、发文,并报黄冈市人社局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各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选岗
报考武穴市教育局镇(处)中心学校(岗位代码2020018)、武穴市卫生健康局镇(处)卫生院(岗位代码2020020、2020021、2020022、2020023、2020024),按各自岗位招聘计划,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以上岗位计划详见《武穴市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分解表》(附件3)。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5)。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未尽事宜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