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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是隶属于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管理的公益一类正县级事业单位。市园林中心目前主要履行贯彻执行园林绿化法律法规,拟定并实施城区园林绿化发展规划,负责市属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会同规划部门编制绿地系统规划并负责实施管理,市属绿地的养护组织、养护项目招投标管理和考核,古树名木管理等职能。现因工作需要,拟招聘下列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任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5个岗位,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8名。详见《宜昌市园林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行和诚信品质;
(四)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宜昌市园林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应聘者请于2020年1月31日17:30之前,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生活照、获奖证书、其它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记录等扫描件,以及《宜昌市园林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ycsyuanlinju@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姓名。
2.资格初审。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合格性审查后通知具备条件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
3.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谈。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排序,确定面谈对象范围。经面谈后,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匹配性不高的,经研究决定,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体检。
6.考察。
7.公示。确定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四、薪酬待遇及工作地点
本次招聘人员薪酬待遇税前年收入7-15万元(按照本单位的薪酬管理办法,根据个人基本情况和从事的工作岗位进行认定),享受五险一金等法定福利,工作地点:宜昌城区,聘期:三年。
五、有关事项说明
有关任职资格条件证明件原件需在面试时提供。对提供虚假应聘信息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本单位承诺对应聘者提供的资料保密。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后,如出现体检对象或考察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视岗位情况决定人员递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杨女士
邮箱:ycsyuanlinju@163.com
电话:0717-6441344(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2:00-5:30)
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
2020年1月3日
附件1:宜昌市园林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宜昌市园林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