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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昌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宜办发﹝2016﹞18号)相关规定,结合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20年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名,涉及3个单位,3个岗位。
每个岗位的人才引进条件详见《2020年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及职数表》(附件1)。
二、引进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现役军人;
5.宜昌市内在编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引进公告
通过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http://lyj.yichang.gov.cn/)发布《2020年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复审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10日17:30止。
2.报名方式和地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资料发送至公告邮箱。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且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4.报名须知:报名须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工作简历、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后发送至公告邮箱。
5.资格审查:由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组织。根据防疫进展,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于面试前适时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考生本人须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宜昌市发展大道48号市林业和园林局218室现场复审。市林业和园林局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对外发布面试公告。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安排
本次人才引进仅安排面试,不进行笔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拥有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实施至少5天前,在市林业和园林局、后河保护区管理局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通过发邮箱、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4.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面试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组织加试。考生考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及时在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公告。
若只有一人参加面试,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控制,对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
5.面试要求: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带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由高分至低分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职数,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名单和考生面试成绩一同在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统筹,湖北五峰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宜昌三峡大老岭管理局、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保护区管理处分别负责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核。我局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递补。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五)公示和引进
考核结束,将在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拟聘人员情况及结果报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它
1.对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解释。
3.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监督电话:0717-6344723;举报电话:0717-6753576(宜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