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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应城市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场)退役军人服务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9个乡镇(办事处、场)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每个服务站招聘管理岗位1人,主要职责为乡镇(街道办事处、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二)报考人员必须具备《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规定的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应城市辖区内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惩戒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3、岗位条件:
(1)年龄: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
(3)专业:不限;
(4)其他:无。
二、招聘步骤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5日--2020年4月24日(工作日)。
咨询电话:0712-3231912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现场报名,报名者如实填报《应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本人近期彩色同底免冠1寸登记照2张;应届毕业生没有取得毕业证的,暂时由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报名地点: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股505室)
(2)网络报名,报名者如实填报《应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本人近期彩色同底免冠1寸登记照)、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传至指定邮箱;应届毕业生没有取得毕业证的,暂时由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报名邮箱:WL350147913@126.com。
(3)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考试费用为每人每科50元。
(4)湖北省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需填写政策优惠申请表经服务单位、县(市区)、市(地)级 “三支一扶”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加分并盖章后,在笔试前提交,经核准后笔试成绩加5分,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5)计划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没有达到1:3报考比例的,原则上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由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考生调整报考岗位或退还缴纳的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根据实施方案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报名者经资格初审后,办理报名手续。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随时发现随时查处,请报考者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取100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1)笔试侧重基本素质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范围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应城市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1)拟定面试人员: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拟定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排序(笔试成绩并列者同名次排序,符合条件的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后排序)。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应城市门户网站公示。
考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所有报名考试所需材料原件,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采取评委当场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能力。
(4)面试评委组成:由相关部门的领导及专家,共七人组成。
(5)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50%加上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末位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出现再并列者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人选。
(四)体检
1、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应城市门户网站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责。体检中身体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聘对象,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要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六)选岗
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综合总成绩并列者通过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七)聘用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应城市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