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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1、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人才4名(A类)
(一)专业要求: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二)岗位要求:具有一定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能够熟练使用WPS、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年龄为30岁以下,具有较强的学习、协调、沟通和实践能力;
(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前科;
(五)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一定的抗压能力;能够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2、文字材料相关专业人才2名(B类)
(一)专业要求:文字材料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二)岗位要求:需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PS、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年龄为30岁以下,具有较强的学习、协调、沟通和实践能力;
(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前科;
(五)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一定的抗压能力;能够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咸安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军籍或学籍的;
3、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有犯罪前科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4月23日-5月7日
2.报名方式:网上或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302室
网上报名地址为:343023295@qq.com;
3.报名材料:个人简历(含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登记照)、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联系方式:0715-8376747
18171861727(陈女士)
应聘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之内视个人情况采取网上或观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应聘单位将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参与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并综合笔试及面试成绩择优录用。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需携带本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安排:
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按照笔试成绩以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最终成绩按照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计算总得分,择优录取。
五、聘用人员待遇:
一经录用,被录用人员与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遗合同,实行两年一聘制,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录用人员福利待遇实行弹性增长机制,用人单位根据录用人员工作表现给予3000-4500元/月的收入待遇,并统一为录用人员购买五险。入职后立即转为工会会员,并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给予的各种优惠待遇与奖励,工作日期间提供早中餐。定期免费体检、生日祝贺及婚丧病育慰问。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