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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号)、《关于做好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17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工作方案》﹙恩施州人社函〔2019〕11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17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7年经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选派到我县服务、服务期满且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自愿留在建始县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专业对口,乡镇事业单位安置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人数9名。其中,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招3人(支医人员),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招1人(支农人员),县婚姻登记处乡镇办事处招2人(其他服务类别人员),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招3人(其他服务类别人员)。详见岗位计划(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为35周岁以下。
(四)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
四、考核聘用程序
(一)岗位计划申报
有人才需求的乡镇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的指导下开展岗位计划申报工作。
(二)发布招聘公告
在中国建始网发布公告。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时间:2020年5月20日(8:30-12:00,14:30-17:00)。
地点: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0718-3419516)。
报名材料: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服务期满合格证等报考岗位需求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以上须提供的材料中,审查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收复印件。报名者须按以上要求提供1份报名材料。委托报名时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拟聘对象进行资格审核,重点是核查拟聘人员的资格、年度考核等基本情况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是否存在违纪违法、“一票否决”等不具备招聘资格的情形。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组织笔试
由县人社局、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核聘用人员笔试。考核聘用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指导招聘单位及其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重点考察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及时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考察工作备案表》(附件3)、《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表》(附件4)、考察报告、原始座谈记录、相关“一票否决”资料等提交县人社局。
(六)组织体检
县人社局对通过考察的入围体检对象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对象确定后,县人社局将备案材料统一报送至州人社局,并通过州人社局网站对拟聘对象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
县人社局以州人社局下发的同意备案文件为依据,通知单位办理聘用人员入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正式聘用前,应自行解除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聘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考核聘用人员,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以外,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附件:1.建始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17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2.建始县2017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考察工作备案表
4.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