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事考试交流群:56166903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政策和《关于做好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9〕133号)规定,结合我校使用编制计划,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政治教师1人,地理教师2人,共计3人。
二、招聘原则:专项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职业体检标准要求;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专项公开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5、在人事考试中被认为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长期记录或尚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5、2020年10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全日制学生;
6、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公开招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州相关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应聘到该单位后与其有回避关系人员将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与该单位领导人员有回避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应聘到该单位后与其有回避关系人员将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不得应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应聘人员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研究生及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对应专业学位。专业为相关专业类(具体见附表)。
(三)年龄要求:要求40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层次人才年龄适当放宽,其中具有博士学历以及副高级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5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其他条件:往届生必须有高中学段相对应学科的教学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enshi.gov.cn/)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恩施州教育局、恩施高中校园网上转载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同时将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业绩证明等材料(应届生需提供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学籍学历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扫描件发送至学校招考联系人指定邮箱190378924@qq.com,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5日下午17:30,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组织测试
测试方式、测试时间、测试地点另行通知。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所有报考人员需按照测试要求到指定测试地点报到,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提供健康绿码(“鄂汇办”APP或支付宝)及近一周内的新冠筛查结果,包括:新冠核酸检查和抗体(IgG、IgM)检查结果。不能提供相关检查报告者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五、组织体检
根据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
学校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对结果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岗位,可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六、组织考察
测试、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应聘对象测试综合成绩必须达到百分制60分才能纳入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
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以及对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因素进行考察。对有工作经历的同志,应到其原工作单位进行深入考察;对应届毕业生应到毕业学校进行考察;对学校毕业后未就业期间的表现要作重点考察。考察过程应对拟聘人员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七、确定拟聘人选。由用人单位党委领导班子集体在听取招聘工作情况汇报,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测试、考察、体检及可能影响聘用因素等情况的基础上,依规审慎确定拟聘对象。
八、公示拟聘对象。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九、备案及聘用。公示结束后,学校对拟聘人选按规定送州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报州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备案,以州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批复文件为依据,办理入职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相关单位建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在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前,应自行向原工作单位辞职或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聘用单位在确认拟聘对象向原工作单位辞职或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享受相应待遇。招聘人员,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以外,必须与学校签订不少于5年期限的服务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拟聘人员一经聘用,在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者调走。
咨询电话:赵老师:13593603862
李老师:0718--8500381、18007269228
举报监督电话:0718-8222607(恩施州教育局)
学校地址:恩施市龙凤镇方家垭口(恩施高中新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