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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郧阳区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机构用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首批招录情况以及各科室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专业技术人员4人(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郧阳区人民医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任何不良记录;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符合岗位表招聘条件;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一经录用,需立即上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前期已参加我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因体检不合格未被录用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日—2020年7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工作日期间,逾期不受理。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报名地点:十堰市郧阳区人民医院人事科办公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及学历查询证明交到郧阳区人民医院人事科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科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1.笔试要求:根据招聘各岗位特点,从专业题库中随机抽取试卷,侧重于各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1.应聘者面试时间在5分钟以内,其中自我介绍不超过2分钟,抽签答题不超过2分钟,现场提问不超过1分钟。由面试组专家根据应聘者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现场评分。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试工考核
1.试工考核:根据考生意向,结合科室计划,将考生按专业安排至相关科室试工,医疗专业考生试工由所在科室对试工者的基础知识、病历书写、查房与体格检查、专业技能考核、PPT汇报等综合能力进行考评;其他专业考生试工由所在科室对试工者的基础知识、专业技能、PPT汇报等综合能力进行考评。试工时间不超过1周。
2.试工时间:面试结束后安排进入试工科室。
六、确定拟招聘人员
(一)总成绩计算
本次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试工考核占30%)。
(二)确定拟招聘人员
根据科室用人计划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总成绩必须大于或等于60分。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拟招聘人员的先后顺序依次为:取得计算机二级证书者,英语四六级考试分数高者。
七、体检
1.体检由郧阳区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包含心理健康测试、体能测试、健康体检三部分。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医务人员岗位、行业特殊要求进行。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且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
经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郧阳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名单。
九、签约与录用
由郧阳区人民医院人事科组织对录用人员的签约工作。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签约,考核不合格者的,取消录用资格。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录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取消后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招聘咨询电话: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医院人事科 :0719-7100307(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郧阳路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