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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新时期园区“两新”党建工作,深入推进基层党建示范建设工作,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全面提升新型产业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并热爱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原则上必须是中共正式或预备党员;
6.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自身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公职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受过行政开除公职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受到不得报考处理并仍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三、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1日8:00至2020年7月31日17:00止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3、报名安排:符合条件报名者按照要求填报《湖北红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扫描件、党员身份证明材料与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打包放至同一文件夹,以我要报名+姓名方式命名)发送至438382762@qq.com。
4、资格审查: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工作人员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沟通、口头表达能力、岗位知识等方面与岗位的适应程度,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报考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放宽面试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通畅。
(3)面试成绩的计算。面试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如遇面试成绩相同,则由招录方组织加试后择优录取。
6、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和岗位实际需求,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经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产生的空缺名额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红园红”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选。
五、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基本工资(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绩效考核工资(由用工单位考核核定,年终一次性发放),综合年薪约50000元/年/人。按相关规定为聘用的孵化人员缴交“五险一金”,即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2.合同签订年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含培训时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需遵守聘用单位的管理,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它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3.聘用的人员与湖北红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员干部职工接受同等教育管理,在受聘期间休假和探亲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且参加各类公招考试不受限制。
六、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园区“两新”组织中的贯彻执行;
2.按照“两新”党建工作的要求,全面推进园区“两新”组织“两个覆盖”工作,创新推动以“红火行动”为载体的园区“两新”党建工作;
3.指导“两新”组织党的建设,重点指导抓好“两新”党组织“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指导发展党员、党建示范创建、评先评优等党务基础性工作,加强对党务骨干、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督促党组织按期换届;
4.协助“两新”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创新发展、健康发展;
5.积极引荐有技术特长、政治素质好的党员到“两新”组织工作;支持“两新”党组织法人、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帮助协调内外部关系,为“两新”组织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好服务工作,积极推动“双强六好”建设;
6.指导“两新”组织建立和完善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引导企业围绕生产经营,积极开展有意义的活动;
7.完成开发区党工委以及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解释权归属湖北红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2.招考联系人:鲁新源;联系电话:18571463600。
附件1.湖北红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