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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用人需求,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20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whtcc.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20日17:00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实行网络报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whjzyrs2020@163.com。附件文本请注明“岗位序号+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所需材料:《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报考资格条件有第一学历要求的需同时提供第一学历学位和最高学历学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注: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如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4.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和报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不足1:3的,经学校研究、主管部门核准后取消、核减或保留该岗位。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1.专任教师岗位
(1)教学试讲。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主要测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占面试总成绩70%。
(2)综合素质考察。采取考生自述和评委提问、考生对答的方式进行,考官通过对考生人生观、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考察、对教育事业的认知态度及本人的综合素质,综合评判打分。占面试总成绩30%。
2.综合管理岗位
(1)自我展示。包括岗位认识、工作设想等内容。占面试总成绩20%。
(2)学生工作案例分析。案例分析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日常案例,面试人员现场抽取题目后即性作答。占面试总成绩50%。
(3)专家提问答辩。主要测查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生事务管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占面试总成绩30%。
3.创新创业教育教师岗位
(1)教学试讲。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主要测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占面试总成绩70%。
(2)专家提问答辩。主要测查考生关于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推进、创新创业比赛与活动的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的管理、创业学生的指导与服务等方面的水平与能力。占面试总成绩30%。
面试各环节均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在计算总成绩时按规定比例进行折算。面试结束后,百分制的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具体详见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ecjs.whtcc.edu.cn/)。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教学试讲或学生工作案例分析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whtcc.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国家和湖北省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由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另行通知,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whtcc.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whtcc.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8756046(学校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8756018(学校纪委办公室)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