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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要求,为做好江陵县2020年度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方式
1.考试采取面试和专业测试两种方式,均实行百分制。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具体时间、地点以具体考试公告为准。
2.面试和专业测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并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3.在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最后一名如出现面试、专业测试总成绩相同人员,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当场加试专业测试一场,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二、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依据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分数相同,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依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分数相同,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四、拟聘用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对体检、考核均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者,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五、违纪违规处理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各程序、环节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或有其他未尽事宜均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16-4738751
举报投诉电话:0716-4732139
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 陵 县 卫 生 健 康 局
2020年12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jiangling.gov.cn/fbjd/dfbmptlj/xzbm/jlxwsjkj/202012/t20201228_5557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