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实验室基本情况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于2000年5月26日合并成立,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华中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源于1953年始建的华中工学院化学教研室,1983年成立化学系,2008年更名为化学与化工学院。学院现有化学和应用化学两个本科专业、化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化学博士后流动站,化学专业入选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强基计划和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学院设有无机与化学生物学研究 所、有机与精细化工研究所、分析科学研究所、物化与工业催化研究所、材料与环境化 学研究所、高分子科学与工程研究所和化学工程研究所,建有生物无机化学与药物湖北省重点实验室、能量转换与存储材料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国家和省部级平台。
生物无机化学与药物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依托我校化学与化工学院,联合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药物研究所,于2004年12月建设立项,是化学与化工学院第一个获批立项的省重点实验室,并于2008年12月顺利通过了湖北省科技厅、教育厅组织的验收评估。该实验室瞄准国家战略,围绕生物无机化学、生物/药物分析化学、纳米药物 和仿生设计与合成等热点问题,结合湖北省的资源与需求,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结合起来,为国家特别是湖北省的科学技术发展、经济建设和人才培养服务。近五年来,该重点实验室先后承担国家重点研 发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重点基金、国际合作项目和横向课题八十余项,累计课题经费近8000万元。在包括Nature、Science、J. Am. Chem. Soc.、Angew. Chem. Int. Ed.等在内的国际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90余项。此外,该重点实验室还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湖北省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已成为我校落实创新驱动战略、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
(更多信息请见实验室网站 http://bcmm.hust.edu.cn/index.htm)
二、重点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围绕实验室建设的总体目标,组织策划和实施实验室的发展战略规划,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建设;
2、通过“引育并举”大力引进和培养优秀学术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构建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在国内外具有鲜明研究特色和核心竞争实力的优秀创新团队;
3、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重大科研计划和重点项目(含国际合作),取得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志性科技成果;
4、加强实验室管理,执行“四有”管理理念,保障实验室高效运行;
5、继承和发扬实验室文化,推动创新机制建设,营造良好的科研、教学、育人氛围。
三、重点实验室主任任职条件
1、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学者,学术造诣深厚,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眼光,具有组织相关学科或研究方向在其前沿领域开展国际先进水平研究的能力;曾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和标志性成果;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具有强烈责任感、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具有良好的学术与科研道德,作风严谨,身心健康,为人正派,办事公正,顾全大局;
3、有国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学习和工作经历。海外应聘者原则上应担任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等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原则上应达到国家级领军人才同等水平;国内应聘者原则上应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达到国家级领军人才水平。
4、应聘者应全职在华中科技大学工作。
四、应聘程序
1、应聘者需提供材料如下:
1)个人学习、工作简历、主要研究成果简述(1000字以内);
2)对重点实验室发展目标的设想和组织管理措施;
3)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有关证明材料。
2、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应聘者应于2024年8月18日前提交报名材料(可提交电子版材料);
2)资格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初选名单;
3)综合考察:通过初选者,根据报名情况,参加学校相关专业水平和业务知识考察;
4)确定人选:根据考核情况和岗位要求,择优确定拟聘候选人,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后,提交科发院并经学校研究通过后予以聘任,并报教育部备案。
五、岗位待遇
待遇面议。符合国家、学校人才引进政策的按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华中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孙老师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邮编:430074)
联系电话:+86-027-87558250
Email: hx@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