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对象
(一)本人或配偶户籍在巴东县的县外在编教师;
(二)配偶在巴东县域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县外在编教师。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二)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
(三)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选调岗位学科类的初中、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五)上岗以来(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六)现工作地教育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同意参加选调。
(七)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九)选调到本县最低服务期5年。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调入:
1.试用期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3.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4.其他不宜办理调动的。
三、选调岗位
巴东县教育局确定选调学科计划(见附件1)。
四、安置原则
(一)岗位匹配原则。选调人员调至巴东县教育教学事业单位原则上安置到与之相适应的岗位。
(二)服从安排原则。根据本次报名的选调人员情况,结合巴东县教育教学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选调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和岗位调整。
五、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请。根据发布的岗位需求,符合条件人员即日起至2024年8月19日下午5:00前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得代报,逾期不再受理。每位选调者只能申报一个岗位,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地址:巴东县教育局人事股405办公室。联系电话:0718-4335913。
需提交材料如下:
1. 《巴东县2024年县外教师选调申请表》(见附件2);
2. 个人自荐材料(本人手写);
3. 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居民户口薄或配偶居民户口薄和结婚证或配偶在巴东县县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明和结婚证);
4. 本人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 “一票否决”征求意见表(见附件3);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教育部门根据个人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告知审核结果。
(三)选调方式。本次选调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确定。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做好相关准备。
(四)组织体检。统一组织拟调入人员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考核环节。
(五)考察。对选调人员的档案进行审查,看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进入单位手续是否齐备,重点审查调入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并到原工作单位进行现场考察,综合了解参与选调人员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成绩等方面情况。
(六)办理调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选调对象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要求
拟申请调至巴东县工作且符合条件的,在2024年8月30日前不能按要求商调个人档案及办理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巴东县教育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