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全面推进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喜德县跨越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喜德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scxd.gov.cn)上发布):
一、考核聘用岗位及名额
本次考试聘用单位8个,考试聘用名额为3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喜德县2016年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考试聘用面向全国各高校符合聘用岗位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聘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喜德县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应聘用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年龄在18-35周岁(1981年5月9日至1998年5月9日期间出生)。
5、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现役军人。
5、吸毒者或有吸毒史记录者。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考试聘用程序
考试聘用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等程序进行。信息公示:考试聘用信息在喜德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scxd.gov.cn)上发布。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2、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5月9日(上午8:40—11:4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四川农业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成都校区,联系电话:028-86290666)
3、报名所需材料
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及大学期间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到报名地点报名验证,现场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现场采集头像,后打印有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供笔试、面试时使用。
2016年以前毕业生,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验证,现场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现场采集头像,后打印有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供笔试、面试时使用。
4、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5月9日报名时间截止前携带有关材料到报名点进行审核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分。
(2)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聘为正式在编在职教师的不能报考。)。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团委、人社局、教科局)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凡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加分,责任自负。
5、资格审查
由喜德县考试聘用事业工作人员工作组负责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资格审查采用双方面谈或交流提问、查验证件、察看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其中,学历及录取批次的审查,根据当年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编印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对学生当年录取批次进行认真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结束汇总后,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由考试聘用工作组通知参加笔试和面试。
资格审查将贯穿考试聘用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考生所留电话必须准确、畅通,错留或通讯不畅导致相关信息无法及时通知到考生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
1、考试聘用组织实施
考试聘用工作在县考试聘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用人单位参与,按实施方案确定的考试聘用方式具体组织实施。
2、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削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削减或取消岗位情况于5月9日报名结束后在喜德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scxd.gov.cn)上公示。
3.笔试
考生凭《资格审查表》、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取消笔试资格。
笔试时间:5月11日(上午9:30—11:00),笔试内容:本次考试只考一科,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地点: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
笔试成绩于12日12:00前在喜德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scxd.gov.cn)上公示,并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相关信息。
4.面试
面试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为2:1。因实际参加笔试达不到2: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于5月13日凭《资格审查表》、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材料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天内在喜德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scxd.gov.cn)上公示,并公示拟签约人员名单和签约地点。
4.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5. 协议签定时间:5月16日
派驻乡镇畜牧兽医站拟聘工作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
6、担保:
确定拟聘人选后,由拟聘者提供一名履约担保人(第三方),并由履约担保人自愿缴纳一万元履约金后,与拟聘者签定《三方协议》,约定相关条款。
7、体检
拟聘者必须按协议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尿检和体检,费用自理。尿检和体检合格者经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进入考核聘用下一程序。尿检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5、报批
尿检和体检合格公示期满后,拟聘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复审。材料齐全后填写《登记表》、《政审表》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审核批复。
6、报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考试聘用后,由各用人单位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报到后,当即返还其履约担保人交纳的履约金1万元及当年活期利息。未按期报到或其它原因未聘用者,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并扣留其履约担保人交纳的履约金1万元,上交县财政。
(三)考试聘用信息公布方式
公告、补充公告、调整公告、资格复审、考试聘用、体检等公示、通知、信息均在喜德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报考者应及时、主动的到喜德县人民政府网上了解考试聘用信息及考试聘用进程或向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因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查询相关考试聘用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聘用管理
1、试用期管理。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人事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
2、人事档案管理。考试聘用人员的档案一律交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服务期内考试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服务期满后档案移交其主管部门管理。
3、服务期管理。考试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考试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后才能申请调离初始单位。服务期末满的,不得以任务形式离开初始招聘单位。
4、服务期违约管理。聘用期内如果受聘人员单方面违约或中止合同,将不再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原则上不予办理正式调离或其他离岗手续,如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的,需缴纳指标占用费后才能调离初始招聘单位。指标占用费缴纳标准:每少服务1年缴纳1万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违约赔偿金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取,统一上交县财政。
本公告由县考试聘用事业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0834—8679611(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 韩丹 15082285461
举报电话:0834—7442900(喜德县监察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