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龄未满男50岁、女45岁,养老保险缴费达15年以上,可申报因病提前退职。
三、由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机构负责申报办理,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申请(姓名、年龄、个人病情情况进行概括说明);
2.申请人近三年内至少一次住院资料(出院小结及诊断证明书各一式两份,一份加盖医院红章一份复印件)及病历资料等,只有门诊病历不予受理;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两张;
4.填写病退鉴定表一式两份,申报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在鉴定表格单位意见一栏里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加盖申报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公章)。
5.外地住院资料的,需提供出院发票原件,若医保局报销,到医保局复印加盖医保局红章。
6.对于申报“精神疾病”方面的,在提供近三年之内住院资料外,还需提供往年住院资料、病历,以及平时开药处方等(尽量提供)。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2016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截止。
咨询电话:0710—3607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