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湖北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2016年咸安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对笔试后入围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附后)进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5月11日—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咸宁市咸安区公务员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咸宁市长安大道68号,区公务员局一楼)。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
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本人在校期间各科考试成绩表、就读学校出具的考生按期毕业相关证明外,本人还应作出2016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取得则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录取资格的承诺。
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审核,并复印2份上交。
四、其他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复审时间内,如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本人提供书面申请或使用本人报名登记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到手机15271283229。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招录机关。
联系电话:0715-8328247
特此公告。
咸宁市咸安区公务员局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