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6年县教育局拟面向各高等学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县职高、县特校学校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县职高、县特校教师6名,其中:县职教中心4名:计算机教师1名、心理学教师1名、机电教师2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条件
1.职教中心招聘条件:招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特殊教育教师招聘条件:招聘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应聘人员普通话等级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报名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 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5. 县内在编在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应聘。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公示、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进行。
(一)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14日16时整。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填写《远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表在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yahrss.com/)、远安教育信息网(http://www.yajyw.com/)下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相关学历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登记照两张)到远安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待领取准考证时,交原件审核(联系人:黎琴,联系电话0717-3813591,邮箱:625858484@qq.com)。
3.资格审查:2016年6月14日16时报名结束后,县教育局、县人社局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县纪工委负责监督。
(二)专业测试安排:
1.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时间:2016年6月16日上午0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于2016年6月16日18时后在远安人社网和远安教育信息网查询。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2的,全员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远安人社网和远安教育信息网上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试讲一节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加试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远安人社网和远安教育信息网上公告。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远安人社网和远安教育信息网公告。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要求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报远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对拟聘人员在远安人社网和远安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 聘用人员安排到县职高和县特校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远安县最低服务五年,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五年内可享受县财政每月500元、800元的住房补贴。
四、其它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2009]12号)规定处理。
2、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集中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717-3812425、0717-3813591;举报电话:0717-3812255。
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远安县教育局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