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印发湖北省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鄂政发〔2014〕41号)、《市人民政府 黄冈军分区关于印发黄冈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黄政发〔2015〕2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驻浠部队军人未就业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经县政府同意,浠水县事业单位计划在浠水县县级驻军军人随军家属中定向招聘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浠水县县级驻军军人未就业随军家属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年龄、学历、专业及相关要求,见《浠水县事业单位在县级驻军军人随军家属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附后);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受理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名额(2名)
招聘岗位、专业及名额,见《浠水县事业单位在县级驻军军人随军家属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附后)。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enbaoju.xishui.gov.cn/)和浠水县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6月24日下午5:00时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3、报名费用:按照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100元,面试每人50元;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部队政治机关开具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相关部门参与。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开考比例界定
各岗位拟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对截止报名时间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在征求本人意愿的基础上,从报考其他岗位中调剂。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一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实行全委托。
1、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实行闭卷考试。笔试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适应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各岗位拟招录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3,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在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告。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3、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基础知识×70%)×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核
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并列,则取笔试成绩较高者。
体检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委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取
对考核合格人员集中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的,取消录取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713-4101818 监督举报电话:0713-4240606
附:浠水县事业单位在县级驻军军人随军家属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
中共浠水县委组织部 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2日
浠水县事业单位在县级驻军军人随军家属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
主管单位 | 单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备注 |
浠水县民政局 | 社会福利院 | 200101 | 综合管理 | 管理岗位 | 1 | 专业不限 | 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 | 40周岁及以下 | 40周岁及以下指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 | 200201 | 综合管理 | 管理岗位 | 1 | 专业不限 | 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 | 40周岁及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