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交通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我县交通事业发展。经县编制委员会、县人社局同意,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县公路管理局、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拟在县内外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宣恩县公路管理局(县本级属自收自支单位)工作人员2名(其中会计1名、文秘1名);
宣恩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宣恩县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以钱养事”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教师除外);
2.宣恩县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3.宣恩县外机关单位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考县公路管理局的须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报考县农村公路管理局的须宣恩县内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或宣恩县外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6年7月1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新参加工作人员除外);
4.报考县公路管理局会计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文秘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县农村公路管理局的须宣恩县内工作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宣恩县外工作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县公路管理局的还须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专业技术职称;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遴选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2日至24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进行报名。报考者携带《宣恩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及人员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两张1寸近期登记照到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遴选资格。
四、遴选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一)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遴选岗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报名比例的,经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研究同意,报县人社局备案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但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交通运输局在县人社局指导下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五、考试
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本县县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二)考察。公开遴选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具体考察对象将根据岗位测试综合成绩按遴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由遴选单位组织考察。遴选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一般由熟悉遴选岗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组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考察,注重工作实绩和作风建设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考察对象档案,核实考察对象身份及报考资格证明等有关材料,并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
若因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研究同意,报县人社局备案后,方可进行递补。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县公路管理局、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根据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研究决定拟遴选人选,报县人社局备案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相关岗位信息及拟调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成绩排名、所在工作单位等信息,同时公布宣恩县人社局和遴选单位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人社局办理调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拟遴选人员主动放弃遴选资格的,经遴选单位报县人社局同意后,研究确定递补人选。遴选审批后主动放弃遴选资格的,由县人社局取消其遴选资格。
咨询电话:宣恩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0718-5828566
宣恩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