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有关精神,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决定从全县财政所分流人员中选聘工作人员。
一、公开选聘范围及条件
1、公开选聘范围
全县乡镇财政所分流人员,含财政所自收自支分流人员。
2、公开选聘名额
全县财政所公开选聘73名,其中:翔凤镇财政所11名,绿水财政所6名,漫水乡财政所8名、百福司镇财政所8名,大河镇财政所13名,旧司镇财政所11名,三胡乡财政所8名,革勒镇财政所8名。
3、选聘条件
(1)属地报名。填写竞争上岗报名表。参加选聘人员只能报原编制所在乡镇岗位。
(2)政治素质好,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3)财政所选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未超过1:1的,且笔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选聘。
(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考试: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受处分期未满期限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2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来凤县财政局人教股
3、报名时需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乡镇财经所出具身份确认证明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来凤县委党校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乡镇财经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及县情等。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迟到15分钟不得进场。
(三)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先按乡镇确定考核、拟聘对象,出现不合格者,依次递补。若乡镇财经所出现空缺岗位,再从服从调剂的参加此次乡镇财经所选聘考试落岗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确定考核、拟聘对象,出现不合格者,依次递补,直至岗位满员。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
(四)选聘
根据笔试成绩、考核情况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在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凤县财政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凤县财政局设置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287831、来凤县财政局6282802),受理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有关要求
1、严肃工作纪律。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搞不正之风。对违反有关笔试纪律的人员,要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2、加强保密工作。高度重视此次选聘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严格按照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确保不出现失密、泄密。如有关失密、泄密发生,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县编办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