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恩施州委组织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6]6号)和《建始县2016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的要求,经测试拟定向水平 等18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体检、考察对象。现就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招聘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共18人)
建始县第一中学(7人):向水平 刘 丹 张 妮 沙 艳 张 黎 李品红 向海艳
建始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3人):冯家锐 秦 琼 杨云淡
建始县民族高级中学(4人):邓静芸 郑艳蓉 柯 超 张 静
建始县中医院(3人):秦智蓝 李 静 朱 冠
建始县广播电视台(1人)∶刘国庆
二、体检时间:2016年7月15日。
三、体检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于7月14日下午3:00在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大会议室报到,填写相关表格,讲解体检、考核相关要求,7月15日上午8:00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参加体检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2、报到时持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如需调档函,可提前到建始县人社局开具)、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或与职位要求相关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彩色登记照三张。
3、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不饮酒,不宵夜,不做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上不吃早餐,不喝水。
4、体检费按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体检对象自理(300.00元左右),体检时由体检医院直接收取。
5、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到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专项招聘资格。
四、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对象需向考察组提供以下考核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印在一面上);
2、已婚考生应提交由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考察组应到提供证明的单位核实);
3、由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学校、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出具的无黄、赌、毒及未参与邪教组织等的综治证明(考察组应到提供证明的单位核实);
4、个人总结(800字左右);
5、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表现的鉴定材料(有单位的由单位写,无单位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写)。
不能按期提交有关材料和考察不合格者的,取消专项招聘资格,不再递补。
注:以上材料(均用A4纸)装入档案资料袋(档案资料袋自备)。
联系电话: 3223557
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