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襄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襄办发[2011]43号)、《襄阳市城区社区公共服务人员招聘培训方案》(襄人社[2011]75号)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新区城区社区公共服务人员57名。现将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襄阳高新区是199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高新区,下设“一区三园”,即襄阳科技商务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汽车工业园、深圳工业园,辖团山、米庄两个镇和刘集、紫贞、七里河、东风四个街道办事处。本次对外招聘的社区公共服务岗位是紫贞街道办事处、刘集街道办事处、东风街道办事处、团山镇、米庄镇五家单位空缺的社区公共服务岗位。
二、招聘计划
高新区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补招57名城区社区公共服务人员。高新区在2015年新成立了2个社区,分别是米庄镇车城湖社区和紫贞街道办事处万达社区(襄高管发【2015】9号);同时,高新区有4个村改制为社区居委会,分别为:团山黄庄社区(原黄庄村)、鏖战岗社区(原鏖战岗村)、陆寨社区(原陆寨村)及刘集街道办事处刘湖社区(原刘湖村)(襄高管发[2015]12号。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襄办发[2011]43号);按照每个社区配备2名窗口服务人员,每400户左右划分一个网格并配备1名网格员的要求,需要增加社区公共服务人员(网格员)44名。
另外,高新区现有社区公共服务人员(网格员)241人,自2015年10月以来因转岗、辞职、辞退等原因,实际缺岗13人,其中,刘集办事处武坡社区2人、刘集社区1人、郑岗社区1人、连山湖社区1人;米庄镇谢洼社区2人、连山社区1人、顺正河社区1人、米芾社区1人;团山镇邓城社区1人、蔡庄社区1人、团山社区1人。需补充招聘13人。
本次招聘完成后,高新区实有社区公共服务人员名额为298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有较好的沟通能力,会计算机操作,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4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襄阳市户口(其中高中文化程度仅限市区户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经从网格员工作岗位辞职、辞退或自动离职未满三年的;
4、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日(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1日— 7月13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
襄阳高新区人才交流中心
襄阳市车城大道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旁益民路,原二汽法院六楼6018房间。报名咨询电话:0710-3243575
(三)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持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设在报名现场)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本次招聘免收笔试、面试费用。
1、应聘人员须持户口本、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报名,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3、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襄阳市城区社区公共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由报考人员自行在“湖北高新人才网”( http://www.hbgxhr.org.cn/)下载打印,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列入考试对象。
4、实行按社区岗位设置“定岗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社区报名,选择2个及以上社区报名的,取消考试资格。
5、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五、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测试高中以上学历人员应知应会的政治基础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国内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社会治理及创新方面的知识。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增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应于报名同时到报名点办理加分手续,截止报名结束仍不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笔试前上网公示拟加分人员名单。
2、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2016年7月15日
上午8:40—12:00 下午14:00--18:00
领取地点:襄阳市车城大道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旁益民路,原二汽法院六楼6018房间。咨询电话:0710-3243575
3、笔试时间
2016年7月17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二)面试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结束后,由区人事劳动保障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加笔试人数达到计划招聘人数1:3的,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笔试人数达到计划招聘人数1:1.5不到1:3的,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按照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通过“湖北高新人才网”( http://www.hbgxhr.org.cn/)提前3天通知考生。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面试结束后,由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
(四)成绩查询
“湖北高新人才网”(www.hbgxhr.org.cn)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聘用和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对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北高新人才网”( http://www.hbgxhr.org.cn/)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资格,因取消资格或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出现空缺岗位,依据此次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由社区所在街道办事处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聘用人员三年之内不得调整到其他社区。
(三)人员递补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前,因辞职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按照本次考试各社区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2016年12月31日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工资待遇
社区公共服务人员月工资标准为2400元,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缴纳。
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