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事考试网快讯:因工作需要,团风县人民检察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宣传、文秘1人。
(二)计算机管理1人。
(三)会计1人。
二、招聘条件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附表)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了解法律基础知识,熟练使用计算机操作;
(三)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下列人员不受聘用
(一)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其他不适宜在检察机关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上午8:00-2016年8月30日下午5:00。
报名地点:团风县人民检察院综合管理部601办公室。
要求: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及专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团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实行基本工资(2000元/月)加工龄工资(50元/月)加通讯费(150元/月)加绩效工资的薪酬制度,其中,宣传、文秘类绩效工资以3000元/月为上限(具体计发标准另行制定),计算机、会计类绩效工资1000元/月。试用期月工资2200元。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缴费金额依照有关规定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负担;出差补贴参照本院合同制人员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马留芳13986536909
本公告由团风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团风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