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计划指标
本次计划招聘5名,其中:
1、咸丰县疾控中心1名;
2、咸丰县清坪镇中心卫生院1名;
3、咸丰县小村乡卫生院1名;
4、咸丰县丁寨乡卫生院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咸丰县2016年补充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人事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7、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2016年7月31日后未获得毕业证的。
三、招聘安排
由咸丰县人社局、咸丰县卫计局、用人单位联合组成招聘专班,统一组织报名,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对象进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测试。对一个岗位有两个以上应聘对象的,通过笔试的方式择优招聘。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10月11日。
报名地点:咸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
报名时持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执业资质要求的持执业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恩施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须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体检
用人单位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严格对照拟聘条件,重点考察拟聘对象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要考察拟聘对象是否乐于扎根山区、服务基层的态度。
六、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
根据测试、体检及考核情况确定拟聘对象,并在本公告发布范围内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
七、备案及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经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州人社局备案同意,严格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纳入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
联系电话0718--6831101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