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原则及方式
选聘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聘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含自收自支人员、工勤人员)公开选聘。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道德品质好,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类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历。
从县市以下选聘须有5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可放宽到3年以上(含试用期)。
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
3.年龄为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年度考核曾被评定为不称职的;
5.到定向单位工作或服务基层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的;
6.尚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内的;
7.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恩施州林业局108办公室(恩施市施州大道258号)。
(三)报名方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符合选聘条件的报考者个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县市组织或者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应聘者应填写《湖北七姊妹山管理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位证、毕业证以及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张1寸登记照片,工作经历必须由原工作单位开具证明,盖章属实。到恩施州林业局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聘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选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如达不到比例,由州林业局党组研究直接确定考察对象。
(一)笔试。笔试主要以闭卷方式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1.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于2016年10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州林业局108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16年10月16日上午9:00-12:00,地点:州林业局。考生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2016年10月18日后在恩施州林业局网站查询,并公布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面试工作由州林业局和选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取前三名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具体事项将于2016年10月20日以后在恩施州林业局和湖北七姊妹山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告。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人数与选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根据选聘资格条件,全面考察选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深入考察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并对业务素质、综合能力、遵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二)体检。按照有关要求组织拟选聘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人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州林业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对象将在本公告发布范围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查实不影响选聘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州林业局人事科:0718-8417131
湖北七姊妹山管理局办公室:0718-5841095
中共恩施州林业局党组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