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城市管理协助工作人员12名(其中女队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大疾病;
4、英山本地常住居民;
5、男性年龄在40岁以下(1976年10月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者;
6、女性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10月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有精神病史的;
4、聘用时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个人报考信息及有关证件弄虚作假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2016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下午5点30分。(工作日接待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2、报名地点及方式:英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白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及时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表所填的个人电话号码,在应聘期内不得随意变更,保持工作日内的联络畅通。
4、资格审查及参考人数要求:报名资格由县劳动就业局负责初审,县城管执法局、县劳动就业局共同复核,并由两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通知应聘人员面试。
(二)招考方法和步骤: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通知参加面试。
1、面试:面试采取愿意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的就业困难人员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工作纪律、工作能力和道德品行等情况,并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刑事处分证明。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体检、考核递补。
4、公示和聘用: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发现查证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录取资格。经公示无问题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不服从分配或聘用后不按时上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缺额需要递补的,从招考总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监督
按照招聘工作要求,对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录取全过程做到政策、程序、结果公开,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并接受县纪委监察局纪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公平、公开。
五、工资待遇
聘用的协管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由县城管执法局与聘用者签订三年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表现及绩效考核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聘用的协管人员工资及待遇纳入县城管执法局统一管理,按聘用合同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执行,节假日加班的待遇按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六、其它事项
1、请应聘者在报名时填写准确联系电话,并保证通信畅通,对于无法联系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工作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局共同组织实施,并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的具体实施工作。
3、报名咨询电话:0713—7012317 (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4、信息查询:在以下网站发布招聘公告相关信息。
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ys12333.gov.cn
英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英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