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东湖风景区管理体制的通知》(武发[2006]10号),经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市属正局级单位。将中共武汉市委东湖风景区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为市委派出机构,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与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统一行使东湖风景名胜区规划和管理职能。
二、招聘岗位:
(一)管委会工作人员
工作地点:武汉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2日
工作性质:全职
工作经验:不限
最低学历:本科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招聘人数:3名
岗位职责:
1、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承担对外联络、协调和日常接待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年龄25-30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历,思想政治、法律、中文专业者优先考虑;
3、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热心从事司法行政工作。
(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工作地点:武汉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2日
工作性质:全职
工作经验:不限
最低学历:本科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招聘人数:3名
岗位职责:
1、依照有关规定,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针对性的技能培训,为其就业、生活提供指导、帮助;
3、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活动,提高教育矫正的实效。
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年龄25-35岁,本科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有相关工作经历,思想政治、法律、中文专业者优先考虑;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热心从事司法行政、社区矫正工作。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三、薪酬福利:
工作时间为每周5天(8小时/天),周末双休;正式录用后,管委会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缴纳完“五险一金”后每月2700元,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工资待遇:缴纳完“五险一金”后每月2100元,并提供工作餐、带薪休假等完备的福利保障。
四、用工形式:
录用的人员由武汉人才市场有限公司与聘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随个人简历(附本人电子照片)、本人近期生活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其他有效证明一并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whrc98@126.com(大小不超过5MB)。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2月19日下午17:00
2、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3、咨询电话:027-82772755(周末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