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党委组织部,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一、选调职位与人数
本次选调职位为检察业务干部,共计4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检察事业;
(三)具有全日制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四)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男性,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通用体检标准;
(七)符合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笔试、集体面谈、考察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
五、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区(市、县)、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和市直部门为单位,组织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填写《随州市人民检察院2012年度选调检察干部报名推荐表》(表样附后,可从随州组织网http://www.szzzw.gov.cn上下载)一式两份(纸张规格A4,报名表上张贴推荐报名人选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连同报名表、登记照电子版,报名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报名人选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一起于7月31日前报送随州市委组织部(综干科)。其中,报名表须加盖推荐单位党组(党委)公章。
中共随州市委组织部
随州市人民检察院2012年度选调检察干部报名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