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现在岗的伍家岗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及街道、乡聘用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4、宜昌市城区(不含夷陵区)户籍。
5、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10月31日发布公告。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8日-11月17日(8:30—11:30,14:00—17:00工作日)。
2、报名地点: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山大道376-2号)一楼服务大厅。
3、提交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考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登记照3张;
(3)《伍家岗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4、资格审查
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依照招聘公告明确的条件,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证件、资料等报名登记,由伍家岗区民政局(伍家岗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料进行复审。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纳入诚信记录,取消其报名资格。
5、准考证发放:报考人员需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11月23-24日(8:30—11:30,14:00—17:00)到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需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员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所有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总分100分。
2、面试
面试由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伍家岗区民政局(伍家岗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实际情况拟定面试方案,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数量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为1: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伍家岗区民政局(伍家岗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会同街(乡)等部门组织实施,着重考察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态度、工作实绩、纪律观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计划生育等情况,考察对象需提供银行征信记录。
如考查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凡在笔试、面试和体检等方面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公示
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上报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经审核确定后,在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公示后符合条件者,由伍家岗区民政局(伍家岗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全区社区工作人员空缺情况统一分配岗位,被聘用人员应服从组织分配。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含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合同。
三、相关待遇
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按伍家岗区现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717-6355531、18972510997;
举报电话:0717-6557001。
附件:《伍家岗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伍家岗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