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突出岗位适应性和实际工作能力。每位考生15分钟。
面试时间为12月上旬。考场设在各市州、直管市。面试前各地在《职位计划表》中注明的信息发布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等。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或在面试公告中明确的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在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面试资格。
5、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会同人社局、公务员局组织。体检人选按照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职位计划人数1:1.5确定。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关于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等政策进行。招录机关和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在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不得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机构必须对两次体检情况综合评判,根据体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