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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3名,其中心理学专业辅导员不少于1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自愿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主要负责学生的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及理论实践研究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中共党员且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3.心理学专业辅导员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其他专业辅导员为985/211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
4.心理学专业辅导员要求为心理学类专业;其他专业辅导员要求为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政治学、文学、史学、哲学及教育学等专业;
5.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团队合作和服务意识,心理学专业辅导员还需具有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专业工作能力;
6.能熟练应用办公软件,普通话标准,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博士研究生及有工作经验者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7年8月30日之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1年8月30日之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下载本公告附件(《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应聘人员信息一览表》),按照表内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填写信息要求准确、真实、可靠。将填写完毕的《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应聘人员信息一览表》和个人简历一起打包以“本人姓名”重新命名后,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我院人力资源部邮箱:fsrlzy@hbue.edu.cn(邮件名称注明:应聘辅导员+本人姓名)。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8月16日16:00。
(三)经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笔试、面试,面试时需携带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验后退回。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人力资源部(法商楼406室)
联系人:明老师
联系电话:027-81290811
单位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邮编:43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