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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文件精神,结合《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大学生扶贫村官招聘公告》的相关内容,切实解决我县留住人才难的问题,发挥好我县大学生扶贫村官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我县招聘的第一批和第二批大学生扶贫村官中定向招录7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做好定向招聘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为定向招聘,针对目前在岗的我县第一批和第二批大学生扶贫村官,已通过我县人才引进的方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近三年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试考察不合格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考数量
本次从第一批和第二批大学生扶贫村官中定向招聘7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招考条件
1.考生限我县招聘的第一批和第二批大学生扶贫村官且目前在岗,工作年满一年后的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人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方法步骤
1.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至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报名地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4室。报名时须提供《从大学生扶贫村官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一式1份。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如有作假情况的,取消资格。
2.笔试。笔试为综合知识,总分100分。包括精准扶贫相关业务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写作等,笔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答案、统一评卷。笔试成绩及时在五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部门等网站公布。
3.面试
(1)面试方式。笔试结束后,所有考生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组成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
(2)面试要求。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核成绩2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政策加分。2017年招聘的第一批大学生扶贫村官考生,综合成绩加1分;在村组和社区工作累计满1年及以上的综合成绩加1分(借调到乡镇或县直部门的时间不能算);受到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综合成绩加0.5分。政策加分情况由县政府扶贫办统一汇总后交到县人社局。
6.最终成绩计算。考生最后的成绩为综合成绩与政策加分的总和,最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特殊情况(最终成绩并列等),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若依然出现成绩并列,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成绩及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部门网上公告。
7.体检。根据统一安排,体检对象集中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比照公务员职位要求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考核。考核的具体方法参照《五峰土家族自治县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方案》
9.公示和聘用管理。考核结束,对拟聘人员在五峰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由县扶贫办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确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有关要求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定向招聘大学生扶贫村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我县在“脱贫摘帽”关键时期采取稳定基层队伍的重大举措,负责此次招考事宜的相关人员一定要严守招考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凡发现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定向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招聘成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将继续驻村参与精准脱贫工作,各单位不得借用,待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再另行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