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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黄冈黄梅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6 09:35:56信息来源: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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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引进、储备人才,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到黄梅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数量、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和对象  

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5人。  

公开招聘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黄梅县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硕士研究生应于1983年9月12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放宽到1978年9月12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已在黄冈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9月12日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m.gov.cn/)上发布公告。  

2.公开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9月16日8:00至9月20日17:00,共计5个工作日。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在黄梅县人民政府政府网站(http: http://www.hm.gov.cn/)下载并填写《黄梅县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能于2019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以姓名+岗位命名)等电子文档、扫描件,打包一并发送至黄梅县人社局考试中心邮箱(1274037956@qq.com)。邮件主题请严格按“学校名称+考生姓名+博士(或硕士)”填写。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应准确、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筛选。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以及岗位契合度等进行审查和筛选。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8∶00至9月20日17∶30,考生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13-3369309。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关于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19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  

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进行拟定,并按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逐一明确。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4、面试。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并在黄梅县政府网站(http://www.hm.gov.cn/)公布。  

面试根据岗位性质以试讲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按百分制量化评分,现场公布成绩。  

为体现竞争择优原则,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急需、紧缺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申请,经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划定最低合格线75分(含75分)。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8的,先笔试,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笔试,笔试公告另行发布)。  

5.考察、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公示  

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考生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入围考察人选的,组织加试一场专业知识笔试,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考察、体检对象。  

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签订诚信承诺书。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黄梅县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未签订或者拒绝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公示。将考察、体检合格并签订诚信承诺书人员名单在黄梅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6.聘用和培养。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组织领导及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编办负责落实编制事宜。  

2、本次招聘按公开招聘的程序和办法进行,方案中涉及的各个环节未尽事宜均按公开招聘的规定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聘用人员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聘用人员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对无故自行放弃的人员,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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