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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关于考核招聘符合条件大学生村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区范围内街乡退役军人服务站事业编制岗位6个。
二、招聘对象
全区任满1个聘期的2016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三、招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3、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的身体条件。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审查
应聘人员即日起至2019年12月2日(下午5:30报名截止)期间携带个人资料到区委组织部组织二科(102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考核人选。
(二)考核方式和流程
1、发布考核预告。确定考核时间,告知考核对象,并提前一天在考核对象所在村发布考核预告,公布考核组联系方式,接受干部群众对考核工作的监督。
2、考核动员。在被考核对象所在村召开考核工作动员会议。
3、个人述职。考核对象结合任期内思想政治、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述职。
4、民主评价。对考核对象工作实事完成情况、德能勤绩廉的表现和是否同意考核对象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民主评价。参与民主评价的范围为:街道党工委书记、分管副书记、组织委员、街道驻村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群众代表(不少于10人)。
5、个别谈话。对考核对象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取得的工作成绩和德才表现情况进行核实,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进一步了解考核对象各方面情况。参与个别谈话的范围为:参加民主评价的全体人员。
6、实地查核。根据需要,考核组可采取查验现场实物和实据,查阅工作台账和相关资料,访谈服务对象和受益群众,延伸考核等方式,对考核对象履行工作职责、主要工作实事和工作实际的情况进行核实。对民主评价和谈话中反映出的有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专项调查。
7、综合分析。考核组梳理汇总考核情况,撰写考核材料,并提出考核是否合格的建议。
8、形成材料。考核组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考核材料,明确考核对象是否合格,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研究确定。合格者进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须在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使用《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和主检医生须在结果栏提出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对在专项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2、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27-84943342。